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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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投资环境和社会政策及实践的评估结果
指标类别 | 政策承诺 | 项目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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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评估结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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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与劳工关系评估结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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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评估结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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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评估结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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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
一般![]() |
较差![]() |

EN1. 遵循或采用国际标准或准则
政策承诺
• 电建海投公司承诺遵守《世界银行环境与社会安全保障政策》(2013年11月与电建海投公司的会议,2014年12月再次确认)。
• 电建海投公司正在努力通过ISO质量(ISO 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 14001)和健康与安全(OHS 18001)等标准的认证(《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011年5月草案)》)。
EN2. 承诺以遵守中国法律中的环境与社会标准为最低要求
政策承诺
• 没有收集到信息。
项目实践
• 电建海投公司没有承诺,无法评估。
EN3. 环境管理计划的准备与实施
政策承诺
• 电建海投公司承诺遵守《世界银行环境与社会安全保障政策》(2013年11月与电建海投公司的会议,2014年12月再次确认)。
项目实践
• 环境管理计划草案中包括空气质量、噪声、震动与爆破的管理;废渣处理管理、水文与泥沙管理;水质管理;水生生物多样性和资源使用管理、陆地生物多样性管理;流域管理;打捞木材和生物质清除管理;一般废物和有害物质管理;考古学;气候和能源管理;输电线路和施工通道管理(《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011年5月草案)》)。
• 环评的最终版尚未公布。本项目只得到了《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011年5月草案)》,可用于评估。
EN4. 执行严格且真实可查证的环评
政策承诺
• 电建海投公司承诺遵守《世界银行环境与社会安全保障政策》(2013年11月与电建海投公司的会议,2014年12月再次确认)。
项目实践
• 环评报告草案涵盖的议题包括:物理的影响(水文、水土流失和泥沙输移、水质、空气质量、噪声和振动、考古、一般废弃物和危险物品、意外事件和自然灾害、气候和能源);生物学影响(水生和陆地);社会影响(土地利用、经济发展和就业、渔业、生计和资源使用、迁入、健康、营养和社区安全、弱势群体、旅游、交通、森林资源使用的影响、视觉景象);输电线路和施工通道的影响以及对国家资源的影响。报告还包括一个关于对村庄影响的章节(《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011年5月草案)》)。
• 环评没有反映出梯级的累积效应影响(《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011年5月草案)》)。
• 国际河流在2012年访问了30多个社区以及100多位村民之后,发现社区并不知道也不能获取有关大坝影响、移民安置计划或恢复生计项目的信息,而且当地人民没有受到任何咨商,所有电建海投公司与地方当局的沟通都仅传达至村长一级(2012年3月实地考察)。
• 环评报告中提到了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讨论的替代方案,但没有对其进行评估。这些替代方案包括对梯级设计、正常水位和大坝选址的替代方案(《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011年5月草案)》)。
• 环评的最终版尚未公开。本项目只得到了《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011年5月草案)》,可用于评估。
EN5. 项目符合包括流域开发、水资源管理规划、综合资源规划、10年或20年能源规划等相关规划
政策承诺
• 没有收集到信息。
项目实践
• 环境管理计划草案建议在梯级项目开始施工前制定南欧江流域管理规划,需包含如下内容:流域描述、当前水质/水文和项目预期影响的分析、利益相关方磋商、管理和缓解措施提议等(《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011年5月草案)》)。但这项工作没有在施工开始之前完成。
• 2013年10月,国际金融公司发起了一项与当地政府共同制定南欧江流域档案的行动。电建海投公司的代表没有参与(《老挝重点流域综合流域管理首个技术工作组会议暨培训会议报告》,老挝琅勃拉邦,2013年9月30日-10月5日)。
EN6. 尽量避免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造成的影响,同时针对受其水电项目影响的自然栖息地开展生物多样性与保护工作
政策承诺
• 电建海投公司承诺遵守《世界银行环境与社会安全保障政策》(2013年11月与电建海投公司的会议,2014年12月再次确认)。
项目实践
• 项目将影响约829公顷的植被,包括森林和河流两岸的植被。在所有村庄都可见到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濒危物种的大角麂。 有两种濒危的植物物种是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红色名录(2010)的极度濒危物种,还有一种被列为濒危物种。 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的建设可能淹没很大一部分淡水虾的穴洞,捕虾业将会消失(《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011年5月草案)》)。
• 没有收集到关于减缓对物种影响的策略的相关信息。
• 根据在电建海投公司琅勃拉邦办公室与项目经理的谈话,项目没有任何减缓生物多样性影响的措施。他也不认为未来会有任何措施(与公司的访谈,南欧江梯级水电开发项目办公室、电建海投公司琅勃拉邦办公室,2014年3月3日)。
EN7. 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在建设和运营期间保护公众健康
政策承诺
• 没有收集到信息。
项目实践
• 环境管理计划草案包括了空气质量、噪声、震动与爆破、废渣处理管理、水质管理、一般废弃物和有害物质管理(《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011年5月草案)》)。
• 没有收集到关于环境管理计划草案中提到的相关措施的具体实施情况的信息。
EN8. 开展文化资源评估;制定计划和流程以避免、减少、缓解和补偿对文化遗产的负面影响
政策承诺
• 电建海投公司承诺遵守《世界银行环境与社会安全保障政策》(2013年11月与电建海投公司的会议,2014年12月再次确认)。
项目实践
• 环境管理计划提到,在项目施工前进行了物质文化资源研究并编制了初步报告。研究发现了当地村庄里的大量文物,四个古洞穴以及一个陶器生产地。识别的最重要遗址为史前岩画遗址Pha Taem。建议采取的重要措施包括在所有施工区域开展详细的考古调查、进一步研究Pha Taem岩画、准备考古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计划、教育员工和村民保护遗址、在施工地图中标记遗址、支持当地政府制定征集政策等(《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011年5月草案)》)。但没有收集到以上建议措施的实施信息。
• 寺庙需要在新村重建。我们在项目区调查时观察到安置村准备建造寺庙的地址。当地社区也得知他们在安置点将会建造新的寺庙(2014年2月28日-3月3日的实地考察)。
EN9. 解决水土流失与泥沙淤积问
政策承诺
• 没有收集到信息。
项目实践
• 环境管理计划建议在诸如道路等地貌的设计中应考虑长久用途(《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011年5月草案)》)。
• 现场考察发现了一些水土流失与泥沙淤积管理的问题,但是没有发现有相关的缓解策略(2014年2月28日-3月3日的实地考察)。
EN10. 综合考量环境、社会和经济目标以及可能涉及的跨境管理协议,设置有利于下游生态环境健康发展的环境基流
政策承诺
• 没有收集到信息。
项目实践
• 环评中提出了最低环境流量目标的建议,但没有对环境流量以及如何设置最小流量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011年5月草案)》)。
CL1. 非自愿移民与原住民的相关政策
政策承诺
• 电建海投公司承诺遵守《世界银行环境与社会安全保障政策》(2013年11月与电建海投公司的会议,2014年12月再次确认)。
项目实践
• 公司已进行生计、生活水平、以及项目对当地社区的生计和生活水平影响的评估(《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011年5月草案)》)。没有证据显示公司可能采取措施保护下游河岸的土地并减缓对下游社区的生计影响。项目很少或没有雇佣当地人,因为当地人认为工作太困难(时间长、工作条件艰苦)、收入少(沙耶武里大坝的工作更吸引人)。村民们认为重新安置支持力度不足,当地居民的不满很难得到解决。社区参与集中在受影响严重的村庄,其特点是电建海投公司和村领导之间有频繁的沟通(每周2至3次),有时在乡镇开会(2014年2月28日-3月3日的实地考察)。
CL2. 主要项目均进行社会影响评估
政策承诺
电建海投公司承诺遵守《世界银行环境与社会安全保障政策》(2013年11月与电建海投公司的会议,2014年12月再次确认)。
项目实践
• 评估涉及了例如搬迁、健康影响、性别影响等直接影响相关话题,但未能涵盖间接的、累积的影响(《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011年5月草案)》)。
• 评估只侧重于施工和淹没所带来的直接影响,没有考虑对上下游河岸土地及其村民的生计的影响(《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011年5月草案)》)。
• 两个因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而进行非自愿移民的社区可以投票选择他们想搬迁的地方(Pak China和Khon Kerng),其他村子都是在坝址下方选定一个安置点(如Kha Na)。被安置到坝址下方的村民不满安置条件,因为离他们的农地很远(2014年2月28日-3月3日的实地考察)。
• 社会影响评估 (SIA) 已完成,但尚未公开。
CL3. 在各个阶段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有意义、负责任的沟通与意见征求
政策承诺
• 电建海投公司承诺遵守《世界银行环境与社会安全保障政策》(2013年11月与电建海投公司的会议,2014年12月再次确认)。
项目实践
• 电建海投公司介绍,项目开工前进行了三个层次的公众咨询(2014年12月与电建海投公司的会议)。
• 然而,国际河流于2012年访问30多个社区和100多名村民后,发现社区并没有获得关于大坝影响、重新安置计划或生计恢复项目的任何信息。不存在与当地村民磋商的事实,公司与当地政府的所有沟通都仅限于村长级别(2012年3月的实地考察)。
• 国际河流2014年在南欧江考察时发现,频繁的沟通集中在电建海投公司和受严重影响的村庄领导之间(每周2至3次),有时会通过召开乡镇会议通知信息(2014年2月28日-3月3日的实地考察)。
• 电建海投公司介绍,为了尊重当地文化和社区的意见数次更改搬迁安置点(2014年12月与电建海投公司的会议)。
CL4. 建立明确的申诉和投诉解决的框架
政策承诺
• 电建海投公司承诺遵守《世界银行环境与社会安全保障政策》(2013年11月与电建海投公司的会议,2014年12月再次确认)。
项目实践
• 根据电建海投公司,公司已成立申诉和投诉机制。大部分投诉在乡镇范围内花1-2周时间就能解决。有些困难的问题可能需要更多时间处理(2014年12月与电建海投公司的会议)。
• 在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附近的村民们可根据老挝法律使用申诉和投诉机制。我们了解的两个村级申诉索赔(来自受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影响的Nong Kham村和Hat Phang村)都没有在法定的时间内收到公司回应(2014年2月28日-3月3日的实地考察)。
CL5. 利益分享承诺
政策承诺
• 电建海投公司承诺遵守《世界银行环境与社会安全保障政策》(2013年11月与电建海投公司的会议,2014年12月再次确认)。
项目实践
• 社区反映,他们的移民补偿方案中没有包含利益分享基金(2014年2月28日-3月3日的实地考察)。
CL6. 遵守相关的国际人权文书所规定的权利
政策承诺
• 没有收集到信息。
项目实践
• 工地现场的非中国员工的生活条件明显比中国员工差。大部分越南员工只有最基本的食宿场所(露天的住宿、泥地),比较脏乱。相比之下,中国员工描述其住宿条件很好或非常好(空调,双人间,有电视和休息娱乐设施)(2014年2月28日-3月3日的实地考察)。
• 本地人认为工作太困难(时间长、工作条件艰苦、工资低)且报酬低(2014年2月28日-3月3日的实地考察)。
CL7. 促进安全健康工作环境的职业安全和健康计划
政策承诺
• 没有收集到信息。
项目实践
• 没有收集到信息。
CL8. 促进当地就业和相关的培训
政策承诺
• 没有收集到信息。
项目实践
• 很少或没有雇佣当地人,因为当地人认为工作太困难(时间长、工作条件艰苦、工资低)且报酬低(2014年2月28日-3月3日的实地考察)。
• 大多数非中国员工来自越南(2014年2月28日-3月3日的实地考察)。
• 没有收集到培训相关信息。
RM1. 关于反贪污贿赂整体政策的证据
政策承诺
• 没有收集到信息。
项目实践
• 没有收集到项目地点有关措施的资料。
RM2. 符合当地和国家法律
政策承诺
• 没有收集到信息。
项目实践
• 环评报告中有关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011年5月草案)》)。
• 在琅勃拉邦南欧江梯级水电项目办公室,项目经理接受采访时称,因为老挝政府支持投资项目,因此很少出现问题(与公司的访谈,南欧江梯级水电开发项目办公室、电建海投公司琅勃拉邦办公室,2014年3月3日)。
• 电建海投公司没有遵守老挝第192号与112号法令。
RM3. 重视跨境问题,预防、控制和减少跨境影响,合理、公平地利用跨境水资源
政策承诺
• 电建海投公司承诺遵守《世界银行环境与社会安全保障政策》(2013年11月与电建海投公司的会议,2014年12月再次确认)。
项目实践
• 没有证据显示公司或老挝政府已配合或告知流域当局,如湄公河委员会,有关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的跨境影响评估。
• 环评报告没有评价对湄公河下游泥沙沉降和渔业的影响(《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011年5月草案)》)。
RM4. 大坝及其他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程序和计划
政策承诺
• 电建海投公司承诺遵守《世界银行环境与社会安全保障政策》(2013年11月与电建海投公司的会议,2014年12月再次确认)。
项目实践
• 没有收集到信息。
RM5. 为当地社区提供系统性风险报告以及信息共享
政策承诺
• 电建海投公司承诺遵守《世界银行环境与社会安全保障政策》(2013年11月与电建海投公司的会议,2014年12月再次确认)。
项目实践
• 村民证实,电建海投公司的团队经常访问村庄,但会议的内容一般只与安置计划有关。老挝译者翻译了由中国公司代表发布的公告,但没有书面资料。村民都知道河流里的鱼有减少的风险,但不清楚对粮食安全的影响、应急准备、最终的安置方案、补偿、水位和未来的生计支持等。受访的村民也不清楚项目的进展情况(2014年2月28日-3月3日的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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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 《世界银行业务手册》
- 《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011年5月草案)》
- 《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011年5月草案)》
- 《南欧江二级水电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2011年5月草案)》
- 《老挝重点流域综合流域管理首个技术工作组会议暨培训会议报告》,国际金融公司
- 2012年3月与2014年2月28日-3月3日南欧江梯级水电站实地考察
- 2014年3月3日在南欧江梯级水电开发项目办公室、中国水电琅勃拉邦办公室与公司的访谈
- 2014年12月与电建海投公司的会议,北京